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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中国人民大学
2022-06-08 10:55  

我于19493月参加华北大学[1]学习,在北京做短暂的准备后即去了正定。我是35班的学员,班主任是刘经宇,助理是王宏和张希悦(此人后来曾在天津职业大学工作,我们曾有过联系)。原来我以为学习后会参加南下解放全中国的工作;可是,到六月份时,我却被分回北京,工作单位是华大二部二分部。二部的主要任务是改造、培养教师队伍,主任是何干之,二分部主任是何洛。这是我平生从学习走进工作的起点,也是参加革命工作的开始。我最早是做10班的助理,帮助杨维做些具体事务;后转分部办公室干事,在仇为之、巴小泉、马焕章、万欣领导下做些日常事务工作。几个月时间我们主要是学习和锻炼,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实习”。19497月华大结束,我们开始等候重新分配。直到九月底,才知道要我们去学习俄语,为建立一所新学校做准备,即中国人民大学。

1950年初,学校通知我要建立法律外交研究室,我被调到该室为研究生(这种研究生是一种工作职务,不像后来的学位),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我同时去的还有张克敬、黄文中、柴中林、吴山、王向明等人;后来又增加了韩铭立、尹平、林景仁、佟柔、王榕、田学成等人。我们是法律组,同外交组在一起生活、工作和学习,外交组有马骏、程秋源、刘丁、刘度、韩蒲、赵敏、于荫梅(我在华大35班的同学)、张之芮等人,总负责人是何戊双同志。

同年五月,校领导安排我们迎接何思敬教授来研究室领导和指导我们学习和工作。在何老的指导下,我们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有关政治法律方面的经典著作,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法学家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国家与革命》、《论国家》、《列宁主义问题》等。与此同时,我们还到司法部旁听苏联专家贝可夫和苏达里可夫讲授法学课,听齐赫文斯基讲外交学。这个时期虽然时间不长,但却为我以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法律理论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何老对我们的要求是很严格的。我们学习主要是靠自学,但他要求我们对每本经典著作都要做出“内容分析表”,即对每本书的内容做出提要,包括写作背景、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分析的层次和对基本精神的了解与认识。这段时间我打下了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使我认识到要想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必须在读好原著上下功夫。只有切实、艰苦地下实在功夫,才能较扎实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否则,如只是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过是一句“空话”、一个“标签”。

1950年夏季,暑假开学前,为筹建法律系,我们划分了几个教研室,有理论、历史、国家法、国际法、刑法、民法、审判法等。我和尹平、林景仁、吴山、柴中林被分到“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室”[2],主任是韩铭立(后来孙国华、吴玉璞也曾担任过教研室主任)。这时,我国聘请了大批苏联专家来华协助国家建设社会主义,人民大学约有50余位,法律系记得有6位。我们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室的专家是谢米利亨教授,此人在我们几个中国青年教师中很有威信,大家觉得他确有真才实学,都很敬重他。他是我们第一个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启蒙老师,我学习政治学说史的第一位老师也是他。

在我的记忆中,苏联专家非常重视结合中国实际,特别重视中国民族文化。谢米利亨教授从开始指导我们学习时便经常要求我们注意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国家与法的问题。如他曾指导吴山研究中国国家起源问题,并在人民大学第一次科学研讨会上报告。他也曾指导我了解中国解放前政治学学科教育及教师队伍情况。在他的敦促下,我们从开始准备政治思想史时便考虑中国政治思想史的建设问题。当时除自学外,我还到北大旁听中国哲学史。这对我后来注意中西政治思想史的比较研究奠定了思想基础。

1950年秋季开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第一届学生上课了。第一门课程就是“国家与法的理论”,我们当时是由六个人分头准备,分头讲授的(尹平讲导论、吴山讲国家和法的起源、我讲国家与法的本质以及剥削阶级类型的国家与法、林景仁讲社会主义国家、柴仲林讲社会主义法、韩铭立讲共产主义)。我除了主讲一部分外,还担任第六班的讨论课(习明纳尔)。51级法律系和52级外交系的“国家与法的理论”就由我负责全部讲授了。1955年我们教研室还组织我们几人编写了一部《国家与法的理论》教材,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编写教材,基本是按讲授内容的顺序分工执笔的。此时,我还在计划系与统计系讲授过“国家与法的基础”(即现在的“法学概论”)。到1953年,教研室明确确定我、胡瑾、冯憬远三人(后来冯憬远考入北大师从张岱年先生学习中国哲学史,后在郑州大学执教;胡瑾辗转到山东大学从事国际政治研究)专门承担“西方政治思想史”课程,并请了当时法制史专家瓦列塔米托夫为我们讲授“政治学说史”。他讲课主要内容是三部分:西方政治学说史、俄国政治学说史、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当时的翻译由毛天祜女士担任。无论从体系安排或讲课内容看,他也体现出重视民族文化的特色。这影响了我后来总是强调马(马克思主义)、中(中国)、西(西方)三个政治思想课程,我也确实在研究生中开过这些课程。当时听课者还有法理、法史的教师以及吴恩裕先生。吴先生在清华大学毕业后赴英留学师从拉斯基,回国后长期从事西方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和教学,人民大学法律系曾有聘请他执教的意向,后未果。60年代后吴先生致力于“红学”研究多年,颇有成就。直到改革开放后,在大家鼓动下才准备重操西方政治思想史“旧业”,并曾与我商讨如何编写《西方政治思想史》教材问题。不幸正在议论过程中,吴先生因心脏病复发而辞世,这应是我国西方政治思想史学科发展的一大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完全是按苏联高等教育模式建设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秩序,学校建立了比较严格的规范,不能随便违背。如:1、按计划开学以前必须确定教材,最初是用苏联教材,后来为贯彻“苏联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提倡中国教师自己编写教材,1955年的《国家与法的理论教材》我们就是为此而作。2、每次开课前,必须制定出“教学进度表”,其中包括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每次教学的进度要求,整个课程讨论的计划安排。正式教学原则上必须按计划进行,每学期都要有几次进度检查。3、主讲教师必须参加一个班的讨论课(习明纳尔),讨论题要事先布置,安排主讲人、补充评论人和本题参考书,每次讨论后,主持教师要作总结;4、青年或开新课的教师每次课前要试讲,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听课后提出意见;讲课时苏联专家、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都要去听课,课后进行评议,十分重视讲课内容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试讲的做法我本人就一直持续到1952年。5、课堂纪律要求特别严格,教师迟到五分钟要全校通报,学生迟到要经老师允许才能进课堂,老师仪表、教态甚至服装穿着都要整齐、端正。谢米利亨教授蓄有胡须,他每次走进课堂,必用自己备用的小梳子梳理整齐。6、除讲课、讨论外,还要进行辅导活动,即教师定期向学生答疑,开始是在固定的教室,后来教师直接到学生宿舍进行辅导。7、有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考前要进行系统辅导,即对所讲授内容系统复习讲解一遍;考试分考查和考试两种,考查基本在课堂进行,而考试则很正式地每人抽一考签,准备后口头回答。8、每学期中要进行中期教学检查,进行评议。这种严格的教学程序对今天的教学未必完全适用,但这种认真负责的精神、严格不苟的要求确实值得我们今天学校和学院领导、老师们学习。

1951年人民大学为了培养教师开办了马克思主义夜大学,我是第一届学员。两年时间里,我们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基本理论。记得政治经济学由苏联专家然明讲授,联共党史由高尔尼洛夫讲授,哲学由克列讲授,中共党史由何干之讲授。马克思主义夜大学是很正规的业余教育,除主课外,同样有讨论、辅导、考试等环节,最后发给毕业证书。(可惜我一生仅存留的一张“文凭”在地震时失落了)这次学习使我更系统地打下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对我以后的成长大有好处。

1953年春,中共中央决定制定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并成立了以刘少奇同志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人大由杨化南同志率领我们几个青年同志参加做具体工作(其中有我、林景仁、吴山、张克敬、董琪、董成美、闵宝立等)。我们被安排在资料组,由国务院资料室主任高祖文老先生具体负责,实际的领导人是田家英同志。我们的具体工作是将各方面知名人士对宪法草案所提的意见归纳整理供领导参考。高祖文老先生学问见识都很广博,案头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与他相处增长不少知识。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在这期间与田家英同志的接触,他当时是毛主席的秘书,工作期间,他不时来我们工作处所(在国务院资料室)安排工作或看望大家,有时也与大家共食夜餐。他来时,总要与大家聊些问题,或指导大家工作、学习。他平易近人,且很善谈,每次都是谈笑风生,广徵博引,我们一些年青人都觉得受益匪浅。蔡东藩关于中国通史的《通俗演义》就是他向我们推荐学习的,这对后来我研究历史起了很大作用。直到暑假时,我和几位同志才返校。这段工作对我的成长是非常有帮助的。

1950-1956年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几年。学习的氛围非常之好,集体或个人都十分努力、认真,又有中、俄专家的指导。除了在人大参加马克思主义夜大学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和联共党史、中共党史等基础理论(所谓四大理论课)外,还旁听了中国、西方哲学史,另外还到北大哲学系旁听(朱伯昆的中国哲学史,朱谦之、冯友兰的史料学等)。这些都为我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史业务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期间,我还参加了纪念世界文化名人孟德斯鸠的纪念活动,并写了专文在《新观察》和《光明日报》上发表,这是我第一次学习写作专业文章。还应提到,1955年时,国家提出“向科学进军”的口号。当时我们年轻教师学习热情很高,进取心很强。原苏联《副博士必读书目》成为大家读书的指导依据,大家都认真刻苦地读书,读马列书,读原著,读专业书。读书确实成为一种风气。

1950年人大曾由校工会组织教职工和学生的联合群众文化团体──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开展业余文化活动。京剧团是其组成部分之一,成员有我、萧漪、王于、阎金鄂、郭寿康、高铭暄、姚美珊、高玉蓉(她是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高百岁的女儿,当时在人民大学出版社工作,曾演《三不愿意》,此后不久调回武汉)、张之瑞、王克琛、张贵生,学生还有刘景林、庚以泰等。我被推举为团长。实际很多具体事都是张之瑞做的,张是老汽车司机,京剧爱好者,水平不高,从未登台,但为人热心,具体工作基本全都由他做,每次活动都不能缺少他。至1960年我下放劳动锻炼,就离开了剧团。

人大对宣传鼓动是很重视的。每次国家较大的活动都搞一些大型宣传活动,如抗美援朝、支持黎巴嫩、学生下乡或下厂劳动。我经常被选参加宣传队,有时演活报剧,有时唱曲艺或戏曲。修建十三陵水库、密云水库等也组织宣传队,我都参加。1958年大跃进时,法律系因来自各处文工团的学员较多,乃组建全系文工团,我被任命为总导演,排练出一台节目,还曾到清河毛纺厂演出。

50年代初在人大法律系期间,我曾担任系的工会主席,也曾担任何老的科学秘书。同时,系里每遇教学改革,编写各种教材时,都会找我参加。1958年由于教学改革,我便由“国家和法的理论”教研室调到“国家和法的历史”教研室,业务主要是西方政治学说史。这时,冯憬远已到北大哲学系随张岱年先生读研究生,胡瑾已调离人大,就剩下我一人从事西方政治学说史专业了。这样有关法律史的学科就集中到了一个教研室,“西方国家与法的历史”方向有郝正宇、林榕年、关子健,“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方向有张希坡、张晋藩、邱远猷等。这种情况一直到持续到我离开法律系。

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时,人大大部分师生下乡办社。法律系去昌平县,我们教研室则分配到回龙观乡,领队是林阳和张希坡。与我们同往的是61届的同学,有萧阳、祝明山、刘翰、刘海年、于希忠、周长龄,还有王政和夫人宋金声等。我们是10月去的,到12月时,因讨论“资产阶级法权”问题就将我和林榕年调回学校参加“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研究。

196010月,我参加干部下放,到“看丹人大农场”下放劳动。我被派到基建队学瓦工,砌砖、抹灰、上瓦、搭架子,好坏我都干过,大体知道些要领。1976年地震后我能帮助大家盖地震棚(临建)就是在这时打下的基础。下放本来是一年制,19614月中起了变化。中央要加强开展国际活动,要培养这方面的人才,经毛主席批示,在人大、北大、复旦三校建立国际政治系(复旦主攻第一、二世界,北大主攻第三世界,人大则主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由于国际政治需要懂得西方历史文化知识,因此要开设西方政治思想史课程。据说,杨化南主任(当时他已由法律系调到国际政治系)在中央召集的筹备会上提出我校(人大)有一位从事此专业的人。于是,我就提前由农场调回学校,由此我便转入国际政治系。

1961年正值我国进入调整时期,人心也开始稳定下来。我到国政系后,系里成立了西方政治学说史教研室。刘佩铉任主任,其夫人曾曼西任书记,成员有:许征凡、陈之骅、畅征、俞大鑫、郭用宪、潘国华、刘宝玉和我等人。至1961年国庆时,朱一涛和崔富清调来。崔富清很快就调走了。朱一涛1960年毕业于北大历史系,来人大后,我们一直愉快合作了40余年。我们一起在人民大学从事西方政治思想史的教学和科研,一起转往北大国政系,一起编写《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在我离开北京后,我与人民大学的许多事情都是由他代办的。他也一直参加我们组织的各种科学研究活动,成为我们西方政治思想史学科团队中的骨干成员。

在国政系,我先后为6465两届本科生开过课,曾到顺义、陕西长安甘村参加四清运动。正在准备为66届开课时,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1970年初又去江西“五七干校”劳动锻炼,1972年底返京。因文革时中央决定撤消人民大学,我们回京就等待分配。1973年中央决定人大国政系全体教职工去北大国政系,我也就走向一个新的岗位。

1978年人大复校,当时我已调到天津师范学院。但由于历史的关系,我每周还回人大国际政治系一次,为78级学生讲授西方政治思想史。这也算我为人大的最后效力吧!这个班的同学后来有些成了人大国政系的骨干力量,如宋新宁、张晓劲等。

此后,我与人大只有校友关系,而无工作关系了。但历史的友情还是很亲密和深厚的。如天津师大建立法律专业,人大法律系就帮了很大的忙,可说是有求必应。人大法律系不但接受我们天津师大两期集体和个别青年教师的培训,而且天津师大8081级法律班的课程大部分是由人大同志给讲授的。

我的整个青春年华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度过的。从原则上说,我是共产党培养的,没有党对我的长期培养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具体说,我的成长是在人民大学,是人民大学培育了我。我从不懂马克思主义革命道理到懂得一些马克思主义;从不懂得什么是革命道路到懂得一些如何才是革命道路;从没有明确的、正确的人生目标到确立了以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为自己的人生目标;从没有专业知识到掌握了一定专业知识,这一切变化、发展哪一点不是在人民大学奠定基础的?这些怎能不让我刻骨铭心,终身不忘呢!



[1] 这是一所革命大学,其前身是延安的陕北公学,这是适应抗日时期吸收知识分子的需要而设立的。解放战争时期,又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建立了北方大学和华北联合大学。随着大反攻的需要,适应全国解放在即的形势,两校合并,于1948年在正定建立了华北大学,大量吸收青年知识分子,经过短期革命理论和政策的教育,迎接全国解放。

[2] 这是当时教研室的名称。关于英文RIGHT和俄文“ПРАВО”50年代初期曾有两种翻译法:一种是法律;一种是法权。两种译法争论不休,中国人民大学在何老指导下使用后者;中央编译局为此曾专门组织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使用更为合适。最后统一于的译法,故此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国家与法权就相应改为国家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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