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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关键在于更新内容
2022-06-09 16:31  

适应新的历史时刻的需要,开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是党中央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为思想政治工作所指明的方向和提出的要求。本来,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的优良革命传统,“文革”期间遭到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恢复和加强,几年来有所前进,但就总体而言,效果不甚明显。其根本原因,乃在于这一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没有能够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和人们思想上发生的变化、产生的问题,尤其是在内容上没有得到更新。我们认为,开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关键在于更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我国全体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一代社会主义的新型公民。思想政治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塑造人的工作,它要适应社会的需要向人们传播、灌输一定的观念。在当前,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党全部战略重点。新的历史时期需要新观念,只有适应时代需要的新观念,才能在历史变革中取得应有的地位,获得时代的价值。同时,随着改革的发展,在思想观念上,也处于一个交替时期。人们由于长期囿于旧观念,对改革带来的新事物和新观念心理承受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向人们传播、灌输新观念就成为塑造一代新人的关键,保证改革成功的关键。这种情况也就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努力促进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的舆论力量和思想价值观念的形成,保证造就具有新观念、致力于改革的一代新人,才能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深入研究。但是,我们认为调整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即解决观念的问题,也就是究竟向人们传播灌输什么观念,用什么观念去判断人们的行为问题,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的关键所在。关于如何加强传播、灌输马列主义这一根本性问题,应做专门研究。这里仅就树立新观念,破除旧观念问题谈一点看法。

人的观念是历史的产物,确定新时期思想政治的内容,要对传统观念进行深刻的反思。反思必将揭露旧观念中不适合新时期需要的弊端。但这并不是全盘否定一切文化传统。我国历史形成的优良品德在新的时期必将得到合理的继承。破旧在于创新。在当前,我国的改革尚在发展,新观念正在形成,因此树立哪些新观念也只能从总的趋势、总的原则上提出一些看法。任何观念形态总要受一定经济形态制约,我们应以不同经济形态为基础,分析各种观念形态的表现、作用,并评价其利弊。

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传统观念中的封建遗毒很深,对于这个问题,要从中国封建社会的具体特点出发来考察。中国封建社会存在的根基是小农经济居于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这应成为我们认识中国传统的基本出发点。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篇名著关于小农的分析是非常精辟的,对我们认识中国小农有着指导意义。小农经济的特点是自给自足,彼此间基本不发生任何产品交换关系,因此形成一种孤立的、闭关自守的、不相往来的分散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阶级,他们很难靠自身力量来维护本身利益。为了实现他们的利益,只能是依靠一种外在的行政力量,即依靠上面的一个好皇帝和下面千千万万个“父母官”来维系。同时还要看到,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和存在的宗法血缘关系在维持人们之间的关系上也起着重要纽带作用。

就在这种以小农为主体,外靠行政力量,内靠宗法关系结成社会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国一系列的传统观念。如经济上的“平均”、“抑商”等观念;政治上的皇权主义、专制主义、明君、官本位、人治、拜权、唯上是从、特权,恩赐观念;思想上不重理性、强求一律观念、伦理上的中庸、守成观念。概括起来,我国传统观念中存在着:只讲道义,不讲功利;只讲群体,不讲个人;只讲义务,不讲权利;只讲特权,不讲平等;只讲人治,不讲法治;只讲一统,不讲多元;只讲集权,不讲民主;只讲专制,不讲自由;只重经验,不重理性;抱残守缺,不求进取等等弊病。

要着重指出,在个人与群体和“义”与“利”关系这两个重要问题上,我国传统观念第一是把群体放在最高地位,主张个人的隶属性,重视群体,轻视个体,将个体融化于群体之中。封建专制国家就是以此来防止小农造成的无政府状态,维护群体(国家)的统一和完整。第二是崇“义”贬“利”。通过对义的强调,求得人的自控,以防止由“夺利”而造成的动乱和社会多元化倾向。

在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革命观念,它们在不同的革命时期都起着积极作用。今天必须继承和发扬优良的革命传统。但是,也要看到,由于我国民主革命具有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性质,由于建国后仿照苏联模式建立了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延缓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的过程。还由于没有认真批判封建小农思想,这就使得传统的封建小农观念和革命传统观念相互交融,甚至把一些旧的观念当作先进的、革命的社会主义观念灌输到人们思想中去。如平均主义、小而全、大锅饭、高度集权、崇拜权力、神化领袖、依赖组织、“凡是主义”等观念。另外,在个人与群众以及道德觉悟与个人利益问题上也没有完全突破小农观念的基本模式。当前社会上存在的某些不正之风,其思想根源实际上是来自这些旧的传统观念。

既然任何一种观念的产生和存在都受一定经济形态的制约,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那么在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阶段的今天,也就必然要产生与之适应的观念形态。

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它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今天正在形成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种情况表明了商品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经济形态。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商品经济有其共性。不过,不同社会的商品经济又都有其各自的特点。

商品经济既然是几种社会形态共有的现象,也就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共有观念,这种观念的核心是利益观念。由此而产生了竞争、个人奋斗、时间、信息、知识、创新、联合、效益等观念;在政治上也必然产生自由、平等、权利、民主、法治、自治等观念,贯穿于这些观念中的是强调个体积极性的发挥。

既然商品经济和基于商品经济所产生的观念是几种社会形态共有的现象,因此我们在理论与实践上就不能把它们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否则,势必会造成把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对立,否定商品经济及其观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的必然性。我们必须清除那种简单地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把基于商品经济而产生的观念等同于资产阶级思想的偏见;必须清除把基于商品经济所产生的观念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的偏见。

基于商品经济所产生的观念构成了西方文化的主流,可以说从古代到近现代,西方文化发展都与商品经济有密切关系,资产阶级观念不过是其典型的表现。我们对西方文化包括资产阶级文化不应一概抵制拒绝,而应采取批判吸取的态度。要把西方文化的精华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使其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对我国的改革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将是有益的,对新的观念的树立也是有益的。

商品经济在人类经济形态的发展过程中,较之自然经济是个巨大的进步,以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观念去武装现代人,取代残存于人们头脑中的封建小农观念,这本身就符合历史进步要求,就是为四化建设服务,因此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应把传播、灌输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观念作为基本的内容之一。

在商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观念也包括有一些消极因素。如个人至上、金钱万能、“大鱼吃小鱼”、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等等。这些消极因素,在私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表现尤为明显,体现了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固然也难完全避免,但是,只要我们注意用社会主义原则来制约,这些消极因素是可以得到克服的。

在形成的新的基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所产生的观念,最根本的是要把商品经济观念与社会主义原则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这个结合,一方面使商品经济观念中的积极因素得到发挥,消极因素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又可使社会主义的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这个问题较为复杂,有待进一步探讨。在此主要谈两点:

首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基于商品经济所产生的观念与“四项基本原则”是不相矛盾的。如商品经济观念之一,就是强调个人在理性的思考与判断上,不受任何人为的和传统观念的限制;强调人的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人们可以自由地、平等地探讨一切问题。这样,会有助于突破那些建筑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旧观念,突破那些虽在习惯上被认为是马列主义,而实际上已被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或不适合变化了的情况的僵化观念;会有助于促使人们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因此,也必然会有助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基于商品经济所产生的各种观念同“四项基本原则”并非矛盾的。就总体而言,商品经济观念有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对克服商品经济观念中的消极因素、发扬积极因素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基于商品经济而产生的观念与培养“四有”人才和“三个面向”也是一致的。例如,关于理想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并不否认个人理想的存在。这里主要谈共同理想问题。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每一个共产党人都要为之而奋斗。但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是一个长期任务,要经历若干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是其必经阶段。因此,在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应成为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既然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阶段的必然产物,因此在商品经济基础上产生、形成的各种观念必然会支持和推动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从而也必然在思想上为共产主义打下基础。

基于上述情况,决定了理想教育具有阶级性、层次性,既不能脱离现实,也不能强求一律。因此,第一,理想教育必须与当前的社会阶段结合起来,即教育人们认识到现阶段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就是为实现最终目标而奋斗。第二,进行理想教育,不能把共产主义凌驾于现实之上,不能把一些现实的价值准则套上共产主义外衣,更不能超越时代,主观随意地提高人们的境界,把一些“理想化”了的内容作为今天对人们的要求。如果这样,不仅损害了共产主义声誉,而且也不易为人接受。第三,进行理想教育,必须把先进性与群众性结合起来,要根据不同的人提出不同要求,不能用共产主义最高标准强求一切人。

理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人们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集体主义,然而这种集体主义是个人与集体的有机统一。必须清除那种把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看作不顾个人、牺牲个人的“左”的偏见。商品经济讲人的个体性,但这种个体性是在与他人密切合作中才能实现的。没有平等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交往,商品经济是不能存在的。实际上,商品经济一旦与社会主义原则相结合,必将有利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发挥。同时,也必须看到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及其观念的本质区别。因此,必须反对那种金钱至上、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欺诈勒索等剥削阶级的陈腐道德观念。

再如,关于纪律问题。基于商品经济所产生的观念本身即包括有纪律内容。商品经济中的自由平等原则必须要有统一的规范加以调整。商品经济中的平等是法律面前的平等,自由是在守法前提下的自由。因此,传播、灌输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观念也必然会促进纪律与法制观念的形成,有助于培养遵纪守法的一代新型公民。

新观念的树立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它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改革发展状况的限制,受到政工干部本身观念、知识水平等状况的限制。对此我们既不能采取消极态度,等着万事俱备了才去做观念的转化工作,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态度,不顾人们现实的心理承受能力,强迫人们更新自己的观念。对此,我们必须随着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人们心理的变化不断地向人们灌输新观念。只有用新观念武装人们头脑,改革工作才得以顺利进行。因此,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和生命力系于新观念、新内容的建立。

(这是1986124日在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的发言,后经常士訚同志整理,发表于《天津师大学报》,198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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