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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思想史》各篇导言和结束语
2022-06-08 10:34  

第一篇·导言

本篇的内容是研究古希腊、罗马及欧洲中世纪的政治思想,实际上包括了西欧奴隶占有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历史时期。这两个历史时期的政治思想,由于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条件不同,各有其特点,但就其总体来看,又有某些相同之处。再考虑到“厚今薄古”的原则,故而把它们列入一篇之中。

古代希腊、罗马社会是欧洲历史的起点。大约在公元前八至六世纪时,希腊、罗马就分别地逐步进入奴隶占有制社会,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从这时起,也就产生了古代西方的政治思想。在希腊,随着其社会发展和城邦制的演变,形成了完整的、系统的政治学说。罗马则由于其具体的历史条件,系统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吸取了希腊的各种理论,使之适应本身实际斗争的需要。

古希腊,罗马是欧洲文化的摇篮。“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0页)。从政治思想的发展来看,古希腊、罗马也是欧洲政治思想史的奠基时期。特别是古希腊的政治思想,已涉及到了有关国家的起源、性质、目的、任务、政体的分类,国家的组织,以至国家的管理等各个方面,从而开创了以后欧洲政治思想发展的途径。恩格斯在谈到希腊哲学时曾说,从那里“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8页)。这个看法同样可以适用于政治思想。从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来看,无论政治理论的内容、研究方法,还是所涉及的问题,很多都是滥觞于古希腊,或是可以从古希腊政治思想中找到其萌芽状态。

古希腊、罗马政治思想同以后建立在神学世界观和法学世界观基础上的政治思想不同,它不能把政治的基础归结为上帝或权力,而归结为道德。在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思想中,总是把国家存在的目的说成是追求“至高无上的善”。这实际是把政治和道德(伦理)结合在一起。亚里士多德虽然把《政治学》与《伦理学》区分为两门独立的学科,但在他的政治思想体系中,也并没有把政治和道德分开。因此,如果一般地说,中世纪的政治观是以上帝为核心,近代的政治观是以权利和权力为核心,那么,古代则是以道德(伦理)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

关于政治与道德的结合,在古代最集中的表现就是“正义”观念,也就是把“正义”作为政治追求的目标。纵观古希腊、罗马的全部政治思想,可以看到,早在荷马时代,“正义”观念便被提了出来,以后更成为每个思想家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这两部政治名著,无不是要寻找一个能实现“正义”的理想国家(城邦)制度。所以说,“正义”观念在古代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正义”是一个社会的、历史的概念,不同社会或不同阶级、阶层对它的内容都有不同的理解。古希腊人把“正义”看成是最高的美德,看成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准则。在当时,“正义”被看作是一种适当的限度,是一种界限、均衡,是“各得其所”。这种理解是适应当时希腊社会需要的。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阶级的分化,古希腊社会存在着复杂、激烈的斗争。不仅有奴隶和自由民的斗争,在自由民内部还有奴隶主与平民、穷人与富人的斗争。为了协调各种力量的关系,防止社会动乱,确立正常的秩序,以过好城邦生活,政治家和思想家们便以自己的立场和理解提出了良好城邦生活的“标准”,探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有的“限度”、“协调”、“节制”、“中庸”、“恰如共分”等便成为了古希腊的重要的道德格言,也成为人们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较为流行的指导思想。罗马的具体情况虽然同古希腊有所不同,但有关“正义”问题也占有重要地位。

在西方政治思想中,个人和国家(社会)的关系问题是要解决的中心问题之一,它往往成为人们考察国家问题的出发点。从整个历史发展看,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基本是两种趋向。一是以个人为基础,国家(社会)不过是个人的结合体,是个人权利的体现有和保卫者。在那里,个人是国家(社会)的主体。另一个则是以国家(社会)为基础,个人只是整体不可分离的部分。在这里,如马克思所说的,个人只是“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6页),没有独立性。前者是个人主义的社会国家观,它主要是近代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物。后者是一种“团体主义”的,或者说是总体的(或整体的)国家观,它主要存在于古代和中世纪。这两种关于个人和国家(社会)关系的见解显然都是不科学的。前者实际上把个人同整体对立起来,而后者则又把个人湮没于整体之中。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地解决了个人和整体的关系问题,把个人和整体有机地结合起来。

团体国家观所以流传于西欧的古代和中世纪,是同当时的历史条件紧密联系的。古代希腊社会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城邦制度,每一个城邦都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一个独立的国家。任何人都不能在城邦之外另建组织,不能脱离所属城邦独立生活。有所谓“离开城邦,非神即兽”的说法。因此,当时的国家就是指城邦而言,政治学也即城邦学。亚里士多德关于“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或“人天生要过城邦生活”的命题就是这种国家观的典型的表现。罗马时期虽然对国家的理解有了某些新的变化,但这种总体国家观的基本倾向并没有改变。西欧的中世纪是建筑在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生产关系之上的社会。当时,每个封建主在自己所统辖的范围内都掌握经济、政治全权,每个封建领地便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这样,人们也就还不能从狭隘的封闭的圈子中跳出来,整体国家观仍然居于支配地位。直到十三至十四世纪,也仍然适用着“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一古老的命题。用这种主张作为观察国家问题的出发点。

探讨政治社会建立的基础,也即其生成(木源)问题,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古希腊、罗马同中世纪和近代不同,它的基本思潮不是把政治社会(国家)建立的基础看成是基于上帝的意志(上帝创世说)或基于人们之间相互的约定(社会契约论),而是认为人们的政治生活产生于自然的必然性,即人“自然而然”地当然要过政治生活。

古希腊的政治思想,同它的整个思想体系一样,比较早地摆脱了原始的宗教神话的束缚,并且去探索事物产生的始基(本源)。然而,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使得思想家们只能从一种自然本源中说明政治社会的始因。从古代自然哲学家,如赫拉克利特到希腊末期的斯多葛派,无不如此。当然,思想家在解决这种自然必然地要过政治生活时是各自不同的。这一情况,直到罗马的西塞罗时,也仍然如此。正因为这样,也就使自然法思想成为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一种传统观念。

以上各点,如关于伦理的政治现、团体国家观及自然本源说,都是从政治思想发展史的角度来说明古希腊、罗马政治思想的基本情况和特点。至于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思想某些具体特点则将在有关章节中分别说明。另外,这里所列举的特点只是作为其一般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形态而言。如具体来考察,每个特点也都不无例外情况。如古希腊末期也存在着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国家观,而近代特别是十九世纪以后,团体国家现也在新条件下有所表现。又如伦理同政治结合的问题。虽然从十五至十六世纪已经分开,但直到十九世纪时也还存在伦理政治观。这也就说叫从古希腊、罗马政治思想中几乎可以看到后来各种政治思想的萌芽形态。

自公元五世纪末日尔曼人消灭西罗马帝国起,西欧便开始进入了封建社会。西欧封建社会的主要阶级矛盾是农民同封建地主的矛盾,国家权力则是教、俗封建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实行专政的工具。

在长期发的封建社会中,“世界观本质上是神学的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45页)。基督教神学思想居于统治地位,一切意识形态的形式都要从属于它,而“成为神学中的科目”。政治思想也不例外。因此,神学政治观是欧洲封建社会具有典型意义的政治思想。

作为神学分枝的政治学说。在中世纪主要是利用基督教神学使封建主的统治神圣地起来,为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罩上一层神圣外衣。从其内容上看,它也不过是把古希腊、罗马的某些政治思想进行一些神学改装而运用于中世纪。

在西欧封建社会中,罗马基督教教会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十世纪以后,随着教会经济、政治力量的增大,罗马教皇的权势也日益扩大。他们极力要确定自己在世界的最高统治权。但是,世俗封建统治者——国王也在为自己争夺最高统治权。这样,在西欧中世纪、教皇和国王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成为政治思想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由于基督教神学成为西欧封建统治的精神吱柱,基督教教会成了封建统治的最大势力,就决定了“一般针对封建制度发出的一切攻击必然首先就是对教会的攻击,而一切革命的社会政治理论大体上必然同时就是神学异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1页)。这样,无论代表农民利益和要求,或代表新兴市民利益和要求的政治思想,其锋芒在思想上必然成为神学异端,而在政治上则要针对基督教教会,成为教会的反对派。


 

第二篇·导言

本篇内容是研究西欧资本主义关系形成、发展以至资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时期的政治思想。这个时期,按时间看,是从十五、十六世纪开始直到十八世纪末期。

按照世界历史的分期,史学界一般地都把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断限为西欧近代史的起点。然而,从政治思想的发展来看。早在十五至十六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即资本主义形成时期,一些政治思想就已经具有了近代的某些特点。或者说,这个时期政治思想的出发点或基本观点已同中世纪、以至古代有所不同,是完全建立在一个新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把十五至十六世纪的政治思想同十七至十八世纪的政治思想放在一篇之中。

十五至十六世纪是西欧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形成时期。在政治思想上,也是古代的、中世纪的政治思想向近代的政治思想转变时期。这个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关系的出现,民族国家的形成,近代资产阶级也逐步形成为一个独立的力量,同教会、世俗封建统治者的矛盾日益突出。他们要求突破封建的桎梏,以求得自身的“解放”。这种情况表现在政治思想上,则是开始打破中世纪的神学政治观,“用人的眼光”,从“人”出发来观察、说明政治社会。同时,也开始打破自古代以来把道德与政治结合起来,以伦理作为政治思想核心的传统,而把政治社会的内容看成是一种“权力”关系。尽管这个时期资产阶级力量还不够强大,还没有能力提出自己掌握政治权力的要求,因而在政治思想上也还没有“彻底”摆脱神学;天赋平等权利观念还没有作为其基本观点提出来;他们还希冀依靠封建君主力量实现自己的利益。然而,也必须看到,这时政治思想中的以人性代替神性、“用人的眼光”、“从经验和理性”考察国家、政治摆脱道德、把“权力”作为政治的核心等观点则是具有开创性价值的。

十七至十八世纪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也是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繁荣、成熟时期。这时,西欧各国资本主义关系已经发展成熟,新兴的资产阶级同旧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矛盾已十分尖锐,全部封建上层建筑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摆在资产阶级面前的任务就是用新的适合资产阶级需要的上层建筑代替封建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最后促使其用革命的手段夺取政权,建立能够维护本阶级统治的国家制度。资产阶级要实现反封建、反专制、反教会,用资本主义代替封建制度的任务,也就要按照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所要求的符合资产阶级利益的原则,重新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重新认识国家、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他们也就要批判旧的、创立新的政治学说,适应这种情况,这个时期资产阶级在政治思想领域中提出了一套完整的适合于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理论、原则和方案,并为资产阶级寻求一种维护自己利益的国家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时期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也就是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典型表现,成为其传统的政治学说。以后,不过是适应新的情况、新的要求有所发展、变化罢了。

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同,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不同,因此在政治思想上也各有特点。但是,作为十七至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总体来说,却有着共同的特色。代替神学世界观的法学世界观可以作为这个时期的政治思想总概括。所谓法多世界观,根据恩格斯所作的解释就是:“代替教条和神权的是人权,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以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由教会批准的。因此,曾被认为是教会和教条所创造的,而现在这些关系则被认为是以权利为根据并由国家创造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46页)。

法学世界观作为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典型特点,它是同封建神学政治思想相对立的。这种观点脱离了虚无缥缈的上帝,摆脱了基督教教会对国家事务的干预,把国家和法律放到了现实的基础之上 无论就其对国家和法律现象的认识发展上,或就其历史作用来说,无疑都是一个进步。

但是,这种政治思想仍然是不科学的,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国家和法律按其性质来说,都是由一定的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决定的。然而,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都把国家和法律看成是决定一切的,似乎社会是由国家和法律所创造的,这完全是 一种本末倒置的错误观点。这种观点,一方面是受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主要的则是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恩格斯指出:“劳动决定商品价值,劳动产品按照这个价值尺度在权利平等的商品所有者之间自由交换,这些——正如马克思已经证明的——就是现代资产阶级全部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意识形态建立于其上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10页)。

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一般地可以归结为:人是生而平等的,每个人都享有财产、自由和安全等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由于理性的作用,人们通过契约结合成社会(国家)。国家(政府)的目的和任务则是依靠一种强制力量维持秩序,以保护人的自然权利,保证人们之间的平等关系。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欧资产阶级思想家基本上都是以这种观点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从这个基本观点中,我们大体上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第一,以人性为出发点,人权(自然权利)为基础。“用人的眼光”,从人的共同本性中探寻国家的原则,这从十五至十六世纪马基雅弗利等人的便开始了,到十七至十八世纪时才明确地建立起一种思想体系,进行系统地理论论证,成为一种社会思潮,特别是把人的自然权利作为探讨社会、国家的基础。

研究人、认识人,是近代西欧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共同特点。他们是从人出发来观察国家,说明国家的。但是他们并不是把人放到特定的历史阶段、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去考察,不是去揭示人的阶级属性,相反,他们把人看成是“永远和到处同一的”。这样,便把人的本性、人性说成永恒不变的了,就把具体的人的本质抽象化了。这样,每个思想家也就可以不顾客观实际,而按自己的主观意志来描绘人的“自然本性”。这是一种明显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实际上,这不过是把他们所观察到、认识到的资产阶级的某个侧面加以普遍化、抽象化,并把这说成是人的“普遍本性”。所以,从本质上讲,他们是用资产阶级面貌来刻划人、塑造人。

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欧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中对人的认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认为人人具有天生的平等权利,即所谓自然仅利,或“天赋人权”。这种天生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他们把这种权利的内容,归结为财产、自由和安全,等等。

资产阶级天赋人权观点的提出,是适应其反封建斗争的要求的,主要是针对封建特权。在封建社会,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是由所属的等级决定的。等级特权是封建制度树点之一。为了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力图打破等级界限,取得平等的社会、政治地位。同时,资本主义经济也要求人们“平等”地等价交换。所以说,在反封建斗争中,资产阶级“天赋人权”观点是一种进步的要求。

但是,也必须看到,“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它只是阶级社会的特有产物,总是受一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制约的。离开一定的经济和阶级关系,谈论所谓人的“天生”的、“固有”的权利,完全是一种虚构。

从资产阶级所提出的天生的平等权利的内容看,最根本的一种权利是财产权,也就是他们把私有财产权确定为最根本的一条人权。同时,他们所谓的平等不过是“人人都遵守同等的条件,并且全部享有同样的权利”。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对不同的人用同一标准衡量,最后只能归结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见,所谓的“天赋人权”不过是建筑在私有财产权基础上的法律而前的人人平等。这种平等权利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权利,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是一种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其实质上的不平等,并用以代替封建制度下的那种公开的等级不平等。

资产阶级所谓的“人的天生平等权利”,实际上是“脱离了人的本质和共同体的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第437页)。简单说,就是个人主义的权利。既然人人都具有天生的平等权利,那么,这种权利的基础也就必然属于每个个人。因此,十七至十八世纪,个人“自我保存”观念成为一种普遍思潮。当时差不多所有的资产阶级思想家都把个人“自我保存”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在他们看来,只有实现这种个人的“自我保存”,才有平等可言。荷兰思想家斯宾诺莎对这个问题说得最为明确,他说:“每个人应竭力以保存自身,不顾一切,只有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的法律和权利”(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12页)。我们知道,资产阶级把封建社会那种极其繁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单化了,在经济上宜按归结为金钱关系,而在社会政治上则简单化为个人关系。所以,天赋人权观点不过是资产阶级“不顾一切,只有自己”的个人主义在政治思想上的一种表现。可以说,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产物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才是近代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真正基石。

总之,对于十七至十八世纪的天赋人权观念,既要看到它反封建的进步作用,又要看到它从政治上反映了资本主义关系,是体现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一种观点、一种思潮和一面旗帜,而在理论上则是不科学的、错误的。

第二,社会契约论是国家组成的主要学说。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契约论思想,即由人们之间相互约定而织成国家的思想,早在古希腊就已有萌芽。中世纪领主之间的关系也大都靠相互之间的盟约而缔结。但是,只有到了十七至十八世纪,通过社会契约组成国家,才成为主要的社会思潮。

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欧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大都认为在人们组成社会,建立国家以前存在所谓“自然状态”。由于理性的作用,人们才通过契约结合起来,以谋求共同的利益。虽然由于每个思想家所处的具体条件不同,所代表的社会集团不同,因此对“自然状态”下人的生活状况,缔结契约的内容和结果备有其独特的见解,但是,作为基本理论体系来说,则是没有原则区别的。

十七至十八世纪时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不管他们如何描绘“自然状态”,但是却都认为在那里人们可以独自地享有天赋的平等、自由、财产等权利(人权),都是通过自己的力量来实现“自我保存”。因此,“人”都是孤立的、自私自到的单子。在那里,“人”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都是“利己主义的人”,不是“作为封闭于自身、私人利益、私人任性、同时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39页)。所以说,资产阶级思想家所谓的“自然状态”不过是人与人分离的一种状态。就其实质讲,“自然状态”不过是市民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缩影或理想化,那里的状况完全符合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财产私有的性质。

那么,单个的人为什么要结合起来,建立政治共同体呢?又通过什么方式组合起来的呢?一般地看法,即认为由于需要和平,需要秩序,需要得到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因此,人们才自觉地通过协议结合起来。在商品生产的形式下,人们的联结只有通过契约这个纽带,政治共同体的组合也不过是人们相互关系的一种联结,契约也就成了当时人们建立国家的唯一途径。契约论也就成了一种流行思潮。

在十七至十八世纪的思想家们看来,人们所以能够自觉地缔结契约,理性起着极大的作用。在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中,理性经常同自然法联结在一起,它成为自然法的基本内容。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开始把自然法说成是理性的法则,中世纪只是把这种由理性所产生的自然法置于上帝的永恒法统率之下。到了近代,自然法成了普遍思潮,理性成为审核一切的依据,故而一般也又把十七至十八世纪称为“理性时代”。

一般来说,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欧资产阶级思想家都把人说成是有理性的动物。凡人都具有用理性判断事物的能力,理性支配着人的一切活动。他们用这种思想反对封建神学的启示和权威,并用以启发人们从封建神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自然法就是一种普通的理性法则,它是从人的自然本性小引申出来的生活准则,这种准则又指引着人们判断是非善恶。从认识论上说。这种思想本意是反对封建神学所宣扬的启示和权威,排除外界所加给人们的精神枷锁,强调人的内在力量,并进而论证人的自由权利。但是它却又把理性绝对化起来,将其说成出自抽象的人的自然本性,似乎是人所“固有的”。从政治思想上看,这种主张是推动人们从个人孤立存在的“自然状态”向联结成政治社会的社会状态过渡的一种精神力量。在近代,关于自然法(理性)的主张是同人的天赋权利观点结合在一起的。在他们看来,正是有赖于自然法(理性),人的天赋权利才得到了实现或保护。也就是说,一般地都认为人们正是在自然法(理性)的指引下,才认识到要通过协议建立国家(社会),从而便可得到一种确定秩序,保护天赋权利的外部条件——政治体。

十七至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们认为在理性的指引下,通过契约建立国家后并不是否定了个人的天赋权利,但是,恰恰相反,在那里,正是使个人的天赋权利能得到一个外部强制力的保证。这种外部的强制力——国家应该是为每个成员的共同利益服务的。十七至十八世纪的西欧资产阶级思想家,由于所处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所处的具体条件以及经历的不同,所反映的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不同,因此,他们不仅对自然状态、自然权利、自然法的具体内容,对缔结契约的方式和性质等问题的解释小同,对缔结后所建立的国家制度以及个人和政府关系等等也都有着不同的见解。但是,他们之间的一个共同点,即个人的天赋权利永远不能放弃。因此,第一,在政治社会中,个人权利仍是第—位的;第二,政府不过是人们共同建立的政治组织,其任务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第三,对个人的某些限制,只是为了使每个人的个人权利都能得到共同力量的保护。可以说,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欧资产阶级思想家所要求建立的包括资产阶级民主制在内的国家制度,从反封建专制制度方面说是一种目的,而从其本质来说,它不过是一种保护个人平等、自由、财产等天赋权利的手段。

总结以上可以看出,第一,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欧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在西欧政治思想史发展的长河中是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创立了一套不同于古代和中世纪的完整的新的理论体系。它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历史发展的要求,实现资产阶级反封建、反专制、反教会的统治的历史任务。因此,对这个时期的政治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应给予肯定。第二,这个时期政治思想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无论就其理论基础,抽象人性论、天赋人权观点,或就其对建立国家的目的等等方面讲,其核心都是围绕着个人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国家不过是个人权利的外部保护条件。第三,从理论上讲,这时期的政治思想都从抽象的推理出发,孤立地考察国家,这就否定了国家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否定了国家的发展。他们把市民社会看成个人活动的园地,而当人类进入有组织的社会也就出现了国家。这样,就混淆了社会与国家。并把国家固定化、永恒化。他们把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的国家说成是由人的理性指引,人们有意识地自觉建立起来的,把作为阶级专政工具的国家说成是保护每个人天赋权利的谋求共同利益的组织。这样,就把国家说成是精神的产物。超阶级化的了。总之,这个时期的政治思想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唯心主义的,是超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政治观。这种政治观是适应资本主义少产关系性质的,归根到底,是要建立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

最后,应该指出。在本能所涉及的时期内,在反封建斗争过程中,除了代表资产阶级思想体系以外,还存在着代表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早在十五至十六世纪资本主义关系形成时期。就已出现了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尽管他们还只是把未来的理想社会停留在一种“空想的描写”上,但已反映出了无产阶级的先驱同资产阶级有着不同的利益和要求。到十七至十八世纪,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思想虽然还没有摆脱空想性,但已由那种对未来“空想的描写”发展成为一种改革现实不合理制度的社会方案了。这个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尽管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时那种理性主义、天赋人权等思想的影响,还带有某些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禁欲主义的特色,然而必须看到,在反封建斗争中,他们已提出同资产阶级完全不同的要求。根本一点就是:“平等的要求已经不再限于政治权利方面,它也扩大到个人的社会地位方面了;必须加以消灭的不仅是阶级特权,而且是阶级差别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6页)。


 

第三篇·导言

本篇内容是研究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思想。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按其发展来讲,经历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和帝国主义时期。这个时期的政治思想一般说来也应包括这两个阶段。从时间看,则是从十九世纪开始直到当代。

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十八世纪后半期从英国开始的产业革命的发展,标志着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进入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关系占居了主导地位,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因而也引起了社会阶级关系的变比。这时,资产阶级虽然还在一定程度上与残存的封建势力存在予盾,但社会的主要阶级矛盾已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在资产阶级内部,产业革命的结果,产生了新的工业资产阶级,他们与土地、金融资产阶级也存在矛盾。阶级关系的这种变化,导致了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也发生了新的演变。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特点。

首先,这个时期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丧失了革命时期的批判精神,成为资本主义辩护士。十七至十八世纪时,资产阶级在封建统治下,政治上还处于无权地位。因此,当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要冲破封建的桎梏,并夺取政权,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在政治思想上则是要以一种新的理论和原则代替陈旧的观点。这样,当时的政治学说尽管还不是科学的,但一般说来都具有一种进取的批判精神。进入十九世纪以后,资产阶级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在政治上已变成为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这也就使得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任务从反对旧制度变成维护现存制度,因此,他们也就从批判的立场变成为辩护士了。这种情况在理论上的表现,就是开始抛弃革命时期的某些进步了张,探讨国家“应当”是怎样变为说明国家“是”怎样;从变革旧政权的要求变为适应新的条件如何改革现政权,等等,最主要的,即“秩序”和“安全”已成为资产阶级政治思想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总之,这个时期资产阶级的中心任务是如何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如何巩固资产阶级统治。

其次,自由主义成为主要的政治思潮。作为与资产阶级民本主义想区别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早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就已经产生了。“自由”作为一个政治口号,也早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与平等、博爱一起被提出来了。到了十九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发展,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也发展起来,泛滥起来,成为资产阶级的主要政治思潮,关于“自由”的主张,虽然这个时期与革命时期的基本立足点都是个人主义的,都是从抽象人性论出发的,但是由于资产阶级阶级所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存在某些不同之处。例如,这时资产阶级已不是把“自由”说成是人的天生不可剥夺的权利,而是从“功利”、“利益”出发论证个人的自由。从此出发,他们已不是把自由看成一种政治权利,要求与别人分享政权。而是突出“个人独立”性,要求“个性解放”、“自由放任”。对于政府与个人的关系,他们强调“听之任之”的原则,反对政府对个人生活,特别是对经济领域的干预。“最少管理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成为他们的格言。然而,为了对付日益发展起来的无产阶级的斗争,以保护自己,他们又需要加强政府。这就是他们对政府的基本态度。

第三,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开始变为现实的、实证的,开始与解决现实社会问题联结起来。在十七至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启发人们头脑,动员人们参与反封建斗争,提出了一种合乎理性的国家制度,以此与封建专制统治对立。这实际上是从理论上把资产阶级所要求的政治统治形式论证为最合理的理想制度。当资产阶级取得统治权以后,国家政权是按资产阶级的要求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固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日益暴露,“理想的王国”并不合理,特别是资本主义掘墓人——无产阶级已经崛起。这样,如何解决已暴露出的资本主义的弊病,缓和矛盾,稳定秩序,便成为资产阶级“理论家”的重大课题。为此,他们开始批判革命时期的所谓“形而上学”,要把研究建立在“现实”、“科学”的基础之上,实证主义开始形成了。他们开始把政府与社会分开,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与此相联系,专门研究现行国家制度的法律学派也产生了。法律学和政治学也都最后成为一个独立学科。

此外,随着资本主义的对外掠夺的扩张,资产阶级政治学中的暴力论也相应形成,并且从生物学中引进了“天然淘汰”的主张,为资产阶级种族歧视、民族压迫辩护。

总之,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反映出一些新特点。以上只是谈到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在十九世纪前期,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它的高级阶段,即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为代表的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它们已远远超出了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那种对理想社会的单纯的描绘,也摆脱了十八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他们的批判矛头直接指向新兴的资本主义社会,抨击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基础,力图揭示社会发展规律,从而指出资本主义不是永恒的现象。同时,他们对未来社会充满信心,并且提出许多更为成熟的社会主义原则。然而,当时无产阶级终归处在自在阶段。社会也还没有提供更为成熟的条件,因而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仍然是空想的。他们虽然无情地批判了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但是并没有离开理性,他们的历史观还是唯心主义的。他们虽然真诚地希望消灭私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并对未来社会提出了许多天才的设想,但他们仍然没有找到建立新社会的真正力量和革命途径,甚至企图在原有基础上由一些伟大人物通过试验的办法来推广他们的方案。另外,他们在政治思想上不是着眼于国家问题的探讨,而是着重于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即使提出某些政治制度上的见解,也是从属于其社会改造计划。随着无产阶级的逐步成长,空想社会主义也就越来不适应需要了,而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也就越来越背离工人运动,以至成为反动的流派。

随着十九世纪前期工人运动的高涨,空想社会主义体系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以法国布朗基、卡贝、德萨米以及德国的维特林等人为代表的空想共产主义体系,已经超出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思想。他们继承了法国革命时期巴贝夫的传统,主张用革命的手段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人民的专政。然而,由于他们还没有摆脱传统思想的影响,因而也就不能对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有足够的认识和科学的论证。他们还停留在用“密谋手段”来实现共产主义的阶段上,而且他们所主张的革命政权也还没有明确地认识到只能使无产阶级的革命政权。因此,他们也都只是空想性的。

总之,无论是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还是空想共产主义体系,虽然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批判,要求实现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甚至提出了用革命手段建立革命政权的办法来消灭剥削制度,但是在理论上他们都没有摆脱资产阶级的传统理论体系。他们的学说体系还不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从而也就不能为无产阶级以及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找出真正的道路。至于稍候出现的无政府主义,则更是一种小生产者破坏性的表现,根本不能指引人们建设新社会。

只有当无产阶级从“自在”的阶级发展成“自为”的阶级;随着工人运动的高涨。社会主义思想才从空想发展到科学,终于产生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出现,标志了人类认识史上的一次革命变革;同样,也是政治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变革。这时,才使政治学说奠定在科学基础之上,从根本改变了政治学说的面貌。从此,无产阶级也才最终找到了获得彻底解放的精神武器。

十九世纪末期,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发为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开始向帝国主义转变。这时,资产阶级日益发展为没落的腐朽的阶级,在政治上逐步走向反动。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取得了统治地位,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革命更敲起了资本主义的丧钟。这些又促使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出现了新的变化。

十九世纪末期直到二十世纪前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已明显地暴露出其反动性、没落性。为了反对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维护资本主义统治,这时,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主要锋芒首先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关于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时,他们极力美化资产阶级国家,吹捧资产阶级民主、自由。他们利用一切过去的旧的可以利用的思想体系,也吸取一切新的科学成就,包括生物学、心理学等自然科学上的新发展,为帝国主义、资产阶级服务。在理论上,他们大肆宣扬阶级调和论、福利主义、多元主义等学说,以掩盖资本本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欺骗人民。这个时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中也开始出现了否定权利、否定国家主权的主张,也开始出现了由个人主义向整体国家观的转变。这种变化正是自由竞争向垄断资本主义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的反映。必须指出,这种变化并不意味着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已经抛弃了个人主义,恰恰相反,个人主义仍然是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基石。这个时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也更注重“实际”了,实证主义有了广泛的传播,同时更加大力宣扬所谓“科学的方法”,实用主义、结构主义、行为主义也开始出现了。资产阶级政治学更着重于为统治者出谋献策,以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时期还出现了如尼采那样公开的反对政治思想。

第一次世界大战,特别是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后,随着帝国主义国家内部危机的加深,以及国际上政治格局的变化,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又有了新的发展。当代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的课题,有待于进一步去考察,以便加强对其研究与批判。


 

结束语

在绵亘两千多年的历山长河中,一般地说,从古希腊到近的西方思想史,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大体上曾经历过古代的伦理的、自然的政治观、中纪神学政治观和以法学世界观为核心的近代政治思想。这个发展过程,反映了不同社会历史时期,不同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对社会的发展起过不同的历史作用。在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上,对国家问题的认识,这些政治观点也都或多或少地提出过一些有价值的主张,做出过一定的贡献,都有其利弊得失可寻。对此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科学的态度认真地给予总结和认识,特别是对那些在历史上曾起过一定进步作用的政治思想,更应该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地位。

然而,统观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基本政治观点、政治主张和政治思想,不难发现,由于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他们都是建立在历史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因此,他们可能存在某些合理因素,提高某些具有参考价值的主张。但总体上讲,他们都不能形成科学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学说,从而也就不能正确地对国家这一重要的社会现象的各方面的问题给予科学的解释,更谈不上能够指引人们朝着人类历史的合乎规律的方向前进。关于这个问题,列宁早在他的著名演讲《论国家》一文中就已揭示得非常明确。他说:“未必找得到第二个问题,会象国家问题那样,被资产阶级(包括一切剥削阶级——引者注)的哲学家、法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有意无意地弄得这样混乱不堪”,“这个问题所以被人弄得这样混乱,这样复杂,是因为它比其他一切问题更加牵涉到统治阶级的利益。人们总是利用国家学说来为社会特权做辩护,为剥削的存在做辩护,为资本主义的存在做辩护”(《列宁选集》,第4卷,第43页)。

广大的被压迫、被统治的人民群众,历来与剥削阶级有着根本不同的对立的利益,有着根本不同的政治要求,也曾提出过某些进步的政治主张和观点。但由于受到社会地位和历史条件的限制,使他们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政治观点的影响,因此也没有能够建立科学的政治理论。

只有到了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运动的高涨,以及科学文化的新成就的出现,特别是适应已成为“自为”阶级的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了无产阶级运动的经验以及批判地继承人类历史上各种优秀文化成果基础上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为科学地认识国家问题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建筑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诞生,标志了人类政治观念上的一次根本变革。它不仅科学地揭示了国家产生、发展以及消亡的客观规律,阐明了国家的阶级本质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有关国家政权的一系列问题。而且还为人类的彻底解放指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从而为人们观察、解决国家问题,特别是为无产阶级的斗争实践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诞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合乎规律的必然结果,是政治思想史上空前的革命变革。

包括政治学说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理论与以前一切社会科学的根本分界线,或者说它的最根本贡献,就是它“最先发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他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2页)。

具体说来,马克思主义在政治学说上的伟大贡献,首先就是摆脱了就政治本身研究、说明政治现象的观点和方法,以具体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为解决一切政治现象的根基,从而为政治问题找到了物质基础,为研究国家问题提供了科学的立足点。

列宁指出,以前一切“社会学家不善于往下探究像生产关系这样简单和这样原始的关系,而径直着手探讨和研究政治法律形式,一碰到这些形式是由当时人类某种思想产生的事实就停留下来,结果似乎社会关系是由人们自觉地建立起来的”(《列宁选集》,第1卷,第7页)。纵观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直到近代的孟德斯鸠、卢梭,以至后来的各种流派,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理论无不是就国家说明国家,都是从国家本身及其政体形式来探讨一种优良的政治制度。即使他们涉及到“历史”和“现实”,也无不把问题归诸于“永恒正义”、“理性”,以至把国家和法律说成是社会的决定因素。因此,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一切剥削政治理论,无论其理论贡献如何,历史作用怎样,也无论它们之间存在着何等的分歧,都是把国家固定化,永恒化、抽象化了,都是把国家存在的根基归结于人类的社会意识。

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人们得以从一个崭新的立足点出发去观察、说明国家问题。它指明了国家同法律以及一切意识形态一样,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存在、延续、交替、变革等等,都不能从其本身来说明。而必须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经济关系来说明。这样,国家再也不是抽象的、永恒的、固定不变的,而是一种其体的、历史的社会现象了;政治再也不是起着最初的、决定性作用,而是受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现象了;任何一种政治形式再也不是绝对优良的,而都成为受一定条件制约、暂时性的现象了;再也不是良好的政体规定人们优秀的道德,而是整体和道德的性质都受特定的经济条件所制约了。从此,把历史上长期被歪曲、被颠倒了的关系颠倒了过来。当然,必须指出,当马克思主义确认经济关系决定包括国家在内的全部上层建筑时,并不否认国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其次,马克思主义摆脱了从抽象问人出发研究国家现象的观念,而是以一定社会的阶级和阶级关系作为分析人、分析国家本质的“基本的指导线索”,为研究政治现象提供了阶级分析的方法。

古希腊以来剥削阶级的政治思想家经常是从人出发讨论国家问题的。然而,从古希腊所提出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直到近现代资产阶级形形色色的人性理论,甚至中世纪的上帝造人说,人们所谈论的“人”,往往都是抽象的人。他们就是从抽象的人出发来研究国家问题。实际上他们是按照他们的阶级利益来塑造一种抽象的人的本质来规定所谓符合普遍人性的国家。也就是他们阶级所要求的国家。因此,由于抽象的人的本质理解的不同,也就提出了了不同的 国家学说,而且,他们都是用一种固定不变的人,来衡量历史上出现过的一切国家制度。

马克思主义出现以后,人们得以用一种新的出发点来考察人,研究人。那就是把人的本质看成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从人不是抽象的,首先是受一定的物质生产关系决定的。在阶级社会中,人总是归属于某一特定的阶级,人与人关系的实质就是阶级和阶级关系。用这种对人的科学理解作为指导考察国家,就能揭示出自从国家产生以来,一切国家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斗争都是由特定的经济关系决定的,是阶级与阶级的矛盾和斗争。国家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其本质就是阶级的专政。法不过是上升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这样,有关国家产生、发展、类型、变革以至消亡等问题也就能得到科学的答案。

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国家学说揭示了国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奴役制的产生而产生的。无产阶级专政以前的国家,只不过是建立在剥削阶级财产私有制基出上的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专政。历史上出现的种类繁多的政体形式只是国家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这一本质特性的体现。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之间不断的斗争,只是各个阶级之间政治斗争在政权形式上的表现。国家并不是永恒的。国家的消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样,资产阶级统治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都是不可避免的。随着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铲除私有制,广大人民获得经济上、社会上的根本解放,以及生产力的极大进步,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人类社会将走向大同的共产主义世界。届时,国家将最后消亡。只有代表先进生产方式的革命阶级才是推动社会及其上层建筑的进步力量。无产阶级第一次公开宣称国家的阶级本质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同时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并且为达到这一人类最高理想而创造条件。总之,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在政治思想史上第一次给了人们认识国家实质的科学钥匙。

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抛弃人类文化上的宝贵成就,而是“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四”(《列宁选集》,第4卷,第362页)。在政治思想上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科学地分析了历史上的一切政治学说,总结出各种学说的利弊得失,从而吸取其有价值的成果。也必须看到,马克思主义是在同各种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进行不停息的斗争的基础上创立的。马克思、恩格斯曾深刻地揭露批判了资产阶级以及一切剥削阶级政治学说的虚伪性和固有的弊病,特别是极其尖锐地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各种政治原则和口号进行了分析批判。同时,他们也坚决地摈弃了小资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及政治原则所抱的幻想。这种战斗的批判精神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以前一切政治学说的根本对立。标志着政治思想史上的一次深刻的革命变革。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系列难题。这些问题在资产阶级政治学说中也曾不断地修正、补充和改变,但是却始终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例:第一,个人和整体的关系问题。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始终是以孤立的自私的个人作为核心和基点的。为了个人的利益,他们创造出自由主义或放任主义的国家观,也曾创造出整体主义的国家观,但始终不能统一个人和整体对立。第二,自由和守法的关系问题。资产阶级革命争取了政治上的自由,按照个人本身的利益发展来说,他们需要有绝对的自由,但是为着扼制人民,又需要有绝对的限制。这样,资产阶级鼓吹过法律专制主义,又主张过法律不干涉主义或法律虚无主义。他们虽然经常把自由和守法并提,但二者却始终相互游离着,而得不到真正的统一。第三,民主与专制的关系问题。资产阶级曾以民主的口号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但是为了对付人民,他们又可以容纳一个君主。他们在理论上抬高立法权力,实际上立法权不过是行政权力这一压迫工具的掩体。他们主张采纳共和制,又可以随时采用公开专制形式。民主与专政在他们那里始终割裂着。第四,理想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资产阶级很少设想一个实现理想原则的现实途径,更无视推动社会前进的真正社会力量人民。是历史推动了他们,但他们却不能指引人们创造历史。一旦必要,资产阶级可以公开否认理想的原则,为之所以不能科学地解决,根本原因就在于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轴心始终是维护私有财产权,他们维护的是少数人的狭隘的私利,从根本上否认和排斥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对诸如上述各问题,作为无产阶级政治学说的马克思主义都进行了清算,并给予了科学的说明。从历史唯物主义产生起,国家学说具有了和资产阶级学说根本不同的特征。人民群众的历史首创精神第一次得到估计和确认,使无产阶级认识到本阶级肩负的历史使命,它肯定了无产阶级革命暴力在历史中的进步作用。宣布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存在一个过渡时期,与之相适应的只有一种政治形式,即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国家的最高历史类型,它第一次把国家由一个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直接向社会负责的力量,是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建筑在财产公有制基础上,从而为人类带来了大公无私的新的道德风尚。无产阶级专政是崭新的真正彻底的民主制度,在这里,专政和民主、自由和守法得到了辩证的统一。在无产阶级国家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它借助这一形式为过渡到消灭阶级和国家,从而也消灭民主制度本身的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最后,还需着重指出,马克思主在政治思想史上第一次解决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

它不仅是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诞生,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指出了革命的途径,而且还随着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正因为马克思主义用人的实践标准来观察、认识和解决问题,用实践来统一客观现实和主观认识,从而摆脱了历来的那种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不再是用“理想”的政治设计来造就人,或是用“理想”的人来创造优良的政治。马克思主义把理想目标的实现诉诸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进步力量,诉诸他们不断实践,并在实践中逐步解决面临的新课题以发展理论。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和它的整个体系一样,具有无限生命力。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是世界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正是在它的指引下,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无往而不胜;正是在它的指引下,无产阶级不仅能摧毁旧世界,而且能创建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并继续朝着人类的最美好的未来——共产主义前进。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学习它、掌握它,坚持它的基本原理,和资产阶级以及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学说划清界线,运用它来指导我们观察国家问题,解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建设中所提出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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